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通职称办〔2022〕7号),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一)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和《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以及市职称办认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关于职业资格效用
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申报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要求执行。
(三)关于高技能人才说明
高技能人才申报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根据南通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通人社专〔2022〕1号)规定执行。
(四)关于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申报人继续教育相关要求,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文件中相关条款执行。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原则上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设计单位等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各县(市)区有人社部门组织评审的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予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中“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行申报。通过系统自主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单位应检查申报人网上申报信息,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盖章签字后报送单位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相应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四)报送材料。因疫情原因将实行场所和人流管控,本年度审核现场只简单审核所有身份(学历)证明、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的原件,申报材料请预先装订后提交,将先全部收取后,另行逐一通知是否通过初审(一般为1-2周)再实行缴费。建议各申报单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请严格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好现场管理,受理地址为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业教育处(市政务中心主楼2224室)。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7月10日。
书面材料报送时间:7月11日—7月15日(初次受理时间仅为一周),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收理。联系电话:59000502。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简介表:一式5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1份装进附件材料,另2份骑马订装订,单独报送);
3.单位工商注册证书扫描件、申报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参保证明;
4.因目前为电子证书,不必提供打印版照片,提醒务必将电子照片上传至职称系统;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多个学历的一并提供),同时应提供学籍登记表或国家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电子注册证书信息(有效期5个月);
6.现职称证书及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7.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企业人员不作要求);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0.相关获奖(表彰)证书复印件;
11.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
12.发表或撰写的专业论文(含专题报告);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注意:所有复印件需现场核验原件。
五、评审费用
根据“苏人通〔2002〕104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答辩费100元,合计300元。
六、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人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论文、业绩成果等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
2.纸质材料一律用标准档案袋装,并贴上目录,一人一袋。
附件:1. 通职称办〔2022〕7号文
2. 苏职称〔2021〕5号文
3. 苏人社发〔2019〕183号文
4. 通人社专〔2022〕1号文
5. 通职称办〔2021〕24号文
6. 简介表
7. 申报材料目录
南通市建设工程技术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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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通职称办【202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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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苏职称【20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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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苏人社发【2019】1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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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通人社专【202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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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通职称办【202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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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简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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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目录 |